|
近年来,黄海农场党政工组织着力用良好导向选拔好干部,牢牢把握“政治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着力强化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和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责任,把好实绩、程序、廉政、监督“四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严把 “实绩关”。采取 “四个优先”使用,加强基层一线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力度,树立用工作实绩说话的用人导向。在竞争选拔干部时,优先录用有两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干部;严格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后,采取发放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工作一线,进行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履职情况和现实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称职方能正式任职。使广大基层一线干部工作上有干头、事业上有奔头、政治上有盼头,初步构建了“在一线识干部、从基层出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工作机制,起到了提拔一个、激励一片的作用,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严把“程序关”。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场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常委会票决等工作程序。在干部推荐考察中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严格按照《规程》来选拔使用干部,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化;另一方面将《规程》的适用范围延伸到场内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要求各单位(部门)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程》中明确的程序选拔选用干部。从而使全场自上而下在干部工作中形成抓制度、重程序、严标准的良好氛围。
严把“廉政”关。坚持选拔任用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的干部,采取教育、考核、监督相结合,多角度、多途径、立体式地综合评价干部的“廉政指数”。针对干部的“廉政指数”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的特点,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岗位问责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对干部的约束和警示作用。二是全面推行干部廉政评价机制,完善廉政监督员工作机制,定期征求他们对干部“廉政指数”的真实评价。将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作为监督重点,发现不良倾向,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完善组织部门与纪检、信访、审计、政法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建立信息交流和书面查询制度。
严把“监督”关。一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扩大干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党委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该年度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二是强化约束,构建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实行任前公示制度,把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三是拓宽渠道,构建全方位的监督载体。围绕干部日常监督,实行多部门参与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干部提拔任用征求意见制度、信访问题调查结果答复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监督的范围从工作圈向其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不断扩大有效监督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