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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一个党员的全面要求,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领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按照这些规定,正确行使自已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已的义务,规范自已的言行,自觉维护党的利益,从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员的八项义务:一、学习的义务;二、执行路线的义务;三、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四、遵守党纪国法的义务;五、维护团结统一的义务;六、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义务;七、联系群众的义务;八、发扬新风尚的义务;党员的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的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每一名党员当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已经明白表示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这就是向党做出的承诺和约定。 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党章有关义务规定,是表示了对党员的更为严格的要求。他把义务问题作为党员标准来看待的,为此,他还提出以下的任务来保证义务规定的遵守,从而也就保证了党员的更高标准,第一、在党员中和准备入党的积极分子中进行广泛深入的有关党员义务规定的教育。第二、党员中有不遵守所应尽的义务者,党的组织必须迅速地给予批评和教育。对于那些初次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的新党员,尤其要通过批评、教育、帮助,使他们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避免由小错误发展成大错误。第三、对于严重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破坏党的统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党的决议,危害党的利益,事实上构成了严重的违纪,则应给予纪律处分。 党员履行义务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全面”就是党员的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这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的马虎和迁就。“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一、要在深入学习中全面履行党员义务。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义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员的义务文字不多,语言也不难懂,但内涵却十分丰富。比如,第七条“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楚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对实现党的任务的极端重要性,以及联系群众的方法,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会有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才会知道如何去联系群众,才能真正把这些义务履行好。又比如,第四条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楚党的纪律的内容,遵守党的纪律对于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违反党的纪律该受到何种处理。这样,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 二、是要在研究难点问题中严格履行党员的义务。 有的义务之所以履行不够好,一个重点的原因是“难”,比如第一条义务。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四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从党员履行这一条义务的情况看,对普通党员来说,后面三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的好一些,面对第一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的欠缺一些。这既是思想认识的问题,也是方法上的问题。在思想认识方面,有的党员认为基层党员都做实际工作的,理论学习没多大用处。那么基层党员学习理论是不是没有用处?显然不是这样的,只有再不断地学习中壮大自已,才能更好地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 三、要在本职岗位中自觉履行党员的义务。 履行党员的义务是与党员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即要又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又要有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只有联系实际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科学、文化和义务知识,才能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否则党员在群众中就没有威信,就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有余心而力不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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