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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黄海农场始终坚持将稳定低生育水平做为人口计生工作重点,从宣传教育、监控举报、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方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杜绝违法生育现象,防止生育数量的反弹,不断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服务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努力减少违法生育发生,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黄海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新的挑战,少数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还比较落后,低生育水平的基础还不够稳定,全场广大干群必须切实增强依法生育的理念,积极投身于计划生育工作。黄海社区计生部门强调:人口计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抓实。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集中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场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节假日期间合家团聚,特别是流动人口回场过节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计生优质服务,为已婚育龄妇女特别是外出务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服务工作,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各居委会要与流动人口依法签订管理合同,使流动人口管理包保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据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已经发生政策外生育的对象,社区计生办将如实上报县人口计生委,并积极协助大有镇政府(县人口计生委委托)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对政策外生育对象逾期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场社区计生办应及时上报县人口计生委,由县人口计生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生育二孩的夫妇一方采取结扎措施。
严格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B超和流产药物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两非”现象的发生。对查实的“两非”责任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与此同时,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凡举报“两非”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重奖。对符合政策生育人员进行逐人建档,实行孕情跟踪管理,如出现孕情消失,一律立案调查处理。
严肃处理超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对违法生育的党员,一律开除其党籍;对在岗、在职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一律开除其公职;对有执业资格人员违法生育的,一律吊销其执业证书;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不履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撤销其职务。
黄海社区党总支、计生办倡导: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它关乎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全场广大干群要认真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积极支持并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承担起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严管重处,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场人口计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促进黄海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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