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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树立管理人员良好形象,黄海农场按照中央、省委、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的规定》,全力转变行管人员工作作风,提升整体工作效能,促进场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高效发展。
文件规定,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值班、检查、调研、业务指导和验收等工作中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基层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基层单位不得设酒宴接待。
文件强调,对第一次违反本规定者,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将检查在公开栏等阅览点张贴公布。对第二次违反本规定者,将书面检查公开张贴,并在全场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违反规定三次及以上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因饮酒损害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有职务的,按相关程序一律免职;无职务的,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扣发工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因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文件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为落实“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对同一单位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行为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经场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批准,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免职处理或其它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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