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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社区通过居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领导班子,增强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保证了社区针对本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要求,充分发挥民主自治的作用,增强了社区的自治程度。过去居委会依赖农场布置任务成为居民区的“一条腿”的状态。 农场加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选好一套班子、规范一套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依法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在转变为社区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完善社区自治章程,规范社区工作制度,社区内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通过职工大会进行讨论、议决;在居民代表会议期间,由社区决定居民区内的各项事务。形成了一支由居民广泛参与的志愿者服务队,这支队伍积极参与科、文、卫、体、法“五进”社区活动,成为社区民主法治的一支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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